《规范》突出了环保的要求,其中包括不得使用 pH<4 或 pH>10 及含有氢氟酸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清洗保养材料。要把作业的安全性放在首位,包括要求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和防护手套,穿防滑工作鞋、防护服,带好安全带,经安全员按规章逐项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高空清洗保养作业。对吊篮、高空作业平台等设备的使用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规范》明确,清洗保养作业前应测定作业点的风力,风力超过5级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风力超过4级时,不得使用座板式单人吊具进行高处作业。在雨雪、浓雾、凝冻、雷电天气以及夏季气温超过35℃、冬季气温低于5℃时,不应进行清洗保养作业,夜间也不得进行高处作业。在环境保护方面,《规范》提出,清洗保养作业应避免废水四溅,冲洗的废水应排入就近的污水管道;砂洗作业时应采取一定的空气污染防治措施,避免扬尘污染;应采用低噪声的清洗保养设备,并采取降噪措施等。(记者张鸣岐 通讯员张志顺)2014年01月09日 13:41 来源:天津日报 版权所有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设行业分会建筑物清洁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邮政编码:100037 电话:010-88360325 传真:010-68317079 邮件:jianshebao@sina.com.cn 网站:http://www.ccpitqj.com 京ICP备13014717号-2 京公安网备:11010602004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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