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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供应室保洁监控制度
时间:2012-04-09 13:42:52  浏览:550次  【打印此页】  【关闭

  一、严格区分污染物品、清洁物品与无菌物品,无菌物品掉在地上或放置在不洁之处应视为污染,不得作为无菌使用。

  二、灭菌物品超过贮存期后应停止发放,并重新灭菌,应严格检查灭菌包的有效期,一般为7天。

  三、物品取出时应保持干燥,包裹水分含量一般不超过3%,超过6%则为湿包,应视为未灭菌,不能作为无菌使用。

  四、运送灭菌物品时应加防尘罩,以免再污染。

  五、高压蒸汽灭菌柜每季度以生物指示剂进行检测,进行监测、质控的化学胶带或指示卡未达到灭菌标志的视为未灭菌,不得作为灭菌使用。

  六、包装操作室、无菌物品存放间每月做细菌培养(物体表面、手、空气),并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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