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文化事业发展新区绿地养护及硬化路面保洁项目
2、建设地址:昌吉州传媒大厦
3、项目规模:文化事业发展新区绿地面积31000平方米,硬化面积41000平方米,共计72000平方米。
4、工程投资额:投资46.8万元,项目资金为自筹。
6、招标范围:乔木、灌木、草坪的病虫防止、修剪定型、浇水施肥、花草树木养护、喷水管线维修更换、草坪绿化带清除杂草、硬化路面的卫生保洁、喷水池清理维护、冬季清扫冰雪。
7、质量标准:需经文化新区物业管理科考核、检查验收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企业,针对本项目有详细的配备符合要求的人员配置及设备配置。
三、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月18日10:00时-2017年 5月22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延安南路天元大厦五楼)报名。
3、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新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经备案的进疆登记册、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以上资料不齐全的,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报名的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4000元;
4、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不得以现金等形式缴纳。账户名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开户银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延安南路支行,开户行行号:402885000387,帐号:806040112010105626427 .
5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的缴纳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10:00—2017年5月22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投标单位在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延安南路天元大厦五楼)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份500元;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原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人:朱云疆 电话:1313970636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熊立新 电话:0994-2388886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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