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州复烤厂保洁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州复烤厂保洁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HGZC-CZ-2017-018(C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威
项目联系电话:1567567873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316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139755823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威15675678731
代理机构地址: 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南路(燕泉商业广场正对面)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公告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永州复烤厂保洁外包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永州复烤厂保洁外包项目
采购编号:HGZC-CZ-2017-018(CZ)
采购内容:生产在线保洁、备品备件保洁等,具体要求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先签定一年,一年届满后采购方对承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续签合同一年。
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每月10日前承包供应商将上月实际完成的外包业务量费用报表提交采购方审核确认。承包供应商按采购方书面核准确认的费用金额,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采购方结算。采购方收到供应商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将费用汇入承包供应商帐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成立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经营范围具有提供业务外包服务,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须全额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社保缴纳证明;
(6) 投标供应商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的审计报告,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公开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公开采购文件的时间:从2017年7月21日起至2017年7月27日止,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到17时0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公开采购文件的地点: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南路(燕泉商业广场正对面)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
公开采购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由授权委托人持下列有效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一套清晰的复印件加盖鲜章报名:
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② 营业执照;
③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④ 税务登记证;
⑤ 《社保登记证》 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社保缴纳证明;
⑥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的审计报告,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备注:如供应商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1日09: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8月11日09:00分
开标地点: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南烟叶复烤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13975582377
地 址: 郴州市南岭大道316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何 威
电话/传真:0735-2320076
邮 箱: 112444909@qq.com
地 址: 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南路(燕泉商业广场正对面)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成立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经营范围具有提供业务外包服务,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须全额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5)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社保缴纳证明;(6) 投标供应商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的审计报告,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1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南路(燕泉商业广场正对面)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南路(燕泉商业广场正对面)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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