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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华州区优质清洁煤生产配送中心项目招标
时间:2017-11-06 06:05:55  浏览:355次  【打印此页】  【关闭

招标编号:HM2017-066

1、招标条件

渭南市华州区优质清洁煤生产配送中心项目已由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以渭华政发【2017】57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华州区区域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招标内容和要求

2.1本次招标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煤炭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铁腕治霾关中地区2017年煤炭消减专项行动方案》、《渭南市铁腕治霾关中地区2017年煤炭消减专项行动方案》、《渭南市清洁煤配送中心建设指南(暂行)》、《渭南市华州区铁腕治霾关中地区2017年煤炭消减专项行动方案》、《渭南市华州区铁腕治霾2017年煤炭削减散煤整治工作方案》、《渭南市华州区进一步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有关工作的通知》、《渭南市华州区优质清洁煤生产配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发改价监〔2017〕1849号》。

2.2建设内容要求:全区建成2个(塬区1个,塬下1个)全封闭式标准化优质清洁煤生产配送中心。

2.3建设地址要求:生产配送中心选址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严格遵守《渭南市华州区进一步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莲花寺街道以西,瓜坡街道以东,沿山以北,郑西高铁以南)的规定和要求,并距国道、省道、自然生态保护区、旅游景点、中心城市3公里以上。

2.4建设规模要求:华州区塬上和塬下符合条件规划区内,新建各占地约20亩的优质清洁煤生产配送中心。中心内建设煤炭堆场封闭仓储,具有5000吨的储存能力,以及年5万吨以上的煤炭加工能力,配套符合标准的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配备必要的环保设施,达到散煤装卸点配备喷淋设施,能够杜绝二次扬尘污染,定期或随机开展煤炭质量检测,对生产配送企业建立质量保证金制度,保证金额度为20万元,确保所销售的优质清煤煤质必须符合环保标准。

2.5经营性质:私营,由中标人进行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经招标人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

2.6建设标准要求:

①严格依照《渭南市清洁煤配送中心建设指南(暂行)》规定中的建设标准、规划要求、企业资格、建设规模、土地要求、环保要求、煤质要求、煤炭销售信息管理等参照执行。

②煤炭按照产地、热值、品质实行分级分类明码挂牌经营,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挂牌陕西省煤炭价格交易平台,实行网络化经营。

③储煤场通过环保评估,消防验收,土地合法,证照齐全,制度健全环保、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④煤炭生产、交易均在全封闭场所内进行,场地设置挡风抑尘网(墙),清洁煤袋装归类存放,配备通风除尘风机2台,建设照明、防火、防爆灯配套设施、

⑤储煤场内屋顶安装喷淋洒水设备,并由专人负责操作和管理,每天喷淋洒水2次,高温天气适当增加喷水频次。

⑥严格消防安全,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严禁烟火,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⑦生产配送中心内部及运输道路必须全部进行硬化处理,出入口必须设置冲洗台,排水沉淀设施,配备冲洗设备及保洁人员,确保进出车辆清洁密闭运输。

⑧配备封闭煤炭配送车1辆以上。

⑨生产配送中心场地周边植被绿化,营造场区优美环境。

2.7煤质标准:

①煤炭质量标准:市场销售煤炭质量必须达到灰分<15%,含硫量<0.8%的标准,并储备一定量灰分<10%,含硫量<0.6%的优质煤。

②洁净型煤、城市用煤、洁净蜂窝煤标准要求:分别达到《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T-284-2007)》《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350-2004)》《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T283-2016)要求》。

2.8优质清洁煤加工配送“四统一”标准:

①统一配送车辆标识。所有清洁煤配送车辆为四轮,三轮封闭式车辆,车辆两边配涂配送企业名称、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

②统一包装标识。各配送中心必须使用统一的包装,包装袋为塑料袋、牛皮纸袋、编织袋,包装箱为纸质、木质箱。辨明产地、热值、品质、销售单位名称、销售地址、联系电话、举报电话、净重量等。

③统一悬挂规章制度。优质清洁煤生产配送中心必须制定《优质清洁煤生产配送中心管理制度》《优质清洁煤生产配送中心煤炭配送安全管理制度》《优质清洁煤生产配送中心库区管理制度》《优质清洁煤生产配送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质清洁煤生产配送中心防尘污染制度》《优质清洁煤生产配送中心检验制度》等,规格尺寸根据悬挂场地大小自定,以美观大方为主。

④统一人员服装。为规范市场秩序,加强人员管理,所有清洁煤加工、配送、销售人员统一着蓝色马甲上衣,背部印有企业名称、联系电话。

2.9建设期限:1个月

2.10项目投资:每个配送中心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华州区区域内现有散煤经营业主或区域内社会有投资建设意向的单位和社会自然人均可报名;

3.2本次招标仅限华州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单位(个人)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单位(个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个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3所有报名人均需提供建设优质清洁煤生产配送中心的建设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2册(每册采用A4纸打印,简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 11月3日至2017年11月7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报名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报名人为自然人的需持①投资人身份证②投资人户籍所在地的无犯罪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套在渭南市临渭区西四路林业大厦四层会议室报名。

4.2所有报名人均须向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按项目投资额的2%收取(不入围者所缴纳费用均予以全部退还)。

4.3最终入围结果经区政府同意授权后,将通过华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发布。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华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

地 址:渭南市华州区古郑路与子仪大街十字

代理机构: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渭南市临渭区西四路林业大厦四层

联 系 人:吝银芳、吴欣

电 话:0913-2087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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