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裕公园清洁楼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德化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德化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嘉裕公园清洁楼工程;
2.2建设地点:德化县浔中镇城东开发区嘉裕公园清洁楼;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不分标段。工程总投资额约为194万元,招标控制价为1939295元,新建建筑面积约394.2平方米,本工程结构层数为地面两层,檐口高度为7.5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雨天不顺延);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叁级(含叁级)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贰级(含贰级)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60周岁以下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14日至2018年09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自行到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德化县宝美开发区得盛集团办公楼5楼)报名,报名需要领取交易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费300元/份,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09月26日15时30分前。
6.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提供,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施工合同后七天内退还。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38000元人民币(下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6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有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德化网(https://www.dehua.net/)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化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德化县龙浔镇浔东街后井1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305969199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德化县宝美开发区得盛集团办公楼5楼;
联系人:小涂
联系电话:0595-27280358或1351503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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