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公开招标
时间:2018-10-09 01:12:52 浏览:34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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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雄县住建局城区道路清扫及垃圾清运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93330020146
项目联系人:闫杰
项目联系电话:0312-3065553
采购人: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雄县雄州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6151116
代理机构:河北正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898号电谷源盛商务大厦C座816-82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065553
预算金额:8552.6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0月1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9-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9-2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雄县雄州路雄州牌坊南50米路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雄县雄州路雄州牌坊南50米路东)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经营范围须包含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18年新成立的公司除外);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投标人提供2018年5月至今任意一月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的凭证);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行贿犯罪记录名单中(查询地址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5、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行政许可;6、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查询记录;7、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如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8、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ZX2018126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2)、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纳税和社保证明;6)、2017年度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7)、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行政许可;8)、对接保证书;9)、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10)、“信用中国网站” 无不良信用查询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11)、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打印网页(1、加盖投标人公章2、打印日期须为2018年9月25日及以后日期)。注:1.若投标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2. 投标单位需在2018年9月29日16时30分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并完成本单位信息录入,未完成者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须提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并携带相关资料到受理地进行注册验证。如未进行注册并验证的投标单位,其信息将无法录入。其产生的相应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