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十采计备[2020]XM0954号要求,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的委托,就“十堰大道等五条道路清扫保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十堰大道等五条道路清扫保洁
2.采购需求:十堰大道、发展大道东段、许白路、建设大道、发展大道西段五条道路清扫保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预算(即采购控制价):993.7万元
4.服务期:1年+7个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未满2年,则提供相应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须自持11台环卫作业车辆(6台洒水车、3台洗扫车、2台3吨压缩车),并提供购车发票、购车合同、车辆行驶证、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驾驶人身份证和劳动合同(车辆行驶证必须为年检合格,并为供应商所有);
4、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5日(8:30 ~12:00 ,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天津路金煌天津港2-19-1)。
3、获取方式:由申请单位授权委托人在获取时间内,携带有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另外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获取招标文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逾期或资料不清晰、不齐全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19-8621397
代理机构: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0719-8679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