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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新城西墅新河清理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4-04-11 07:08:25  浏览:378次  【打印此页】  【关闭

连云新城西墅新河清理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 、连云新城西墅新河清理整治工程,已由连云港市发改委(连发改农经[2012]226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 各 项 招 标 手 续齐 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河(渠)道土石方工程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挖泥船冲挖土方38万m3,石方外运35000m3

(3)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水力冲挖施工土方施工

(4)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6)工程建设地点为:西墅新河河道

(7)工期 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 、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一个 招标工程项目 ( 标段 ) 的投标。

4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企业资质 要求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 要求具备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5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 、 投标申请人可至 新浦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2楼 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企 业 介 绍 信或企 业 法人授 权 委托 书 (原件)、 经办 人身份 证 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法人代表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的复印件前来报名(上述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 报名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10 日 2014 年 4 月 14 日 ,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 分,下午 14 时 0 分至 17 时 30 分。

7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8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8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9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4月30 日15 时,提交到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 、该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1 、其他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方式,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必须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2)、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关于注明工程项目经理部(监理机构)人员名单的通知”。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3)、各投标单位自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止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经办人且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12 、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细则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连 云新城西墅新河工程建 设处 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 标 人地址: 连 云港市 连 云新城开 发 建 设 指 挥 部 代理机构地址: 新浦区 朝阳东 路 36 号

(凤 凰大厦 12 楼)

招 标 人 联 系人: 徐光明 代理机构 联 系人: 夏加 红

招 标 人 联 系 电话 : 85428903 13905130685 代理机构 联 系 电话 : 15151263699 1530513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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