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林业和园林局的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林业和园林局花都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 GX14513075 ,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08月14日至2014年08月20日五个工作日。
子包号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人需求”部分。本项目为一个整体,子包是投标最小单位,投标人须对子包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7.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如是经销商(代理商)应得到所投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 7.3、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如非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提供所投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若已购买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