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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人民政府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0-09-25 10:18:00  浏览:590次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概况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锦骏虹璟湾西区2栋1梯201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15-202009-090-0043
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6,176,825
最高限价(如有):1617682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道路保洁(包括清扫路面尘土、废弃物,清理零散乱张贴、乱图画,收集、清运所在区域垃圾箱,“空中垃圾”,步道(含树穴)杂草清理等)、绿化维护(包括清扫绿化带废弃物,清理零散乱纸张,收集、清运所在区域垃圾箱,绿化带和行道树日常养护、补种等)、沟渠保洁(包括清除打捞水域漂浮垃圾(包括水浮莲)和水域两岸边坡垃圾,巡回保洁等)、公厕保洁(驻点或巡回对厕所及其周边环境进行清扫、冲洗、消毒,保养清洁并管理室内各种设施)、垃圾收集运输及其他项目。中标人须将生活垃圾和经环保部门允许焚烧处理的工业垃圾运送至附近垃圾压缩站,建筑废弃土、大宗废旧物品收集、转运由中标人运输至临时处理点进行集中处理。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粤财采购[2019]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且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2020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 09月 25日至 2020年09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锦骏虹璟湾西区2栋1梯201号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10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锦骏虹璟湾西区2栋1梯2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锦骏虹璟湾西区2栋1梯2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74-85161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联系方式:020-87037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添嘉
   电话:0754-89825835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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