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年辽阳市纪检监察保障中心清洁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阳市白塔区新华路东三里街75-16号网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SZC20210006
项目名称:2021年辽阳市纪检监察保障中心清洁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全自动洗地机、驾驶式洗地机、手推扫地机、扫雪机、吹干机、静音吸尘机、升降机、电动尘推车、驾驶式扫地车等。(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4日 至 2021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阳市白塔区新华路东三里街75-16号网点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白塔区新华路东三里街75-16号网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辽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13904990049
联系方式:王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永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阳市白塔区新华路东三里街75-16号网点
联系方式:刘畅0419-3133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畅
电 话: 0419-313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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