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贸促会会员服务项目清单
根据中国建设贸促会章程及工作特点,我会对收取会费的会 员单位,按照会员级别和会员需求提供差别化、定制化服务。服 务项目清单如下:
一、基本服务项目
对所有会员单位,除享有我会章程规定的会员权利外,我会 提供以下基本服务(普惠服务):
1.信息资讯服务,向会员单位发送有关建设行业、经贸领域 的政策信息及工作动态。
2.活动参与服务,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建设行业和经贸领域的 会议、展览等相关活动。
3.会员交流服务,通过举办论坛、专题研讨会、技术交流会、 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为会员单位之间提供业务交流和项目合作 服务。
4.国际交流服务,通过组织出国(出境)业务交流考察、接 待国外(境外)访华团组,推动会员单位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5.反映诉求服务,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合理 诉求与意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6.商事法律服务,为会员单位在国内外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 的合同纠纷调解等商事法律事务,提供相关服务。
7.相关咨询服务,为有需求的会员单位提供建筑市场营销、
企业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服务。
8.颁发会员单位证书/牌匾。
二、理事单位
除享有上述基本服务之外,增加提供以下服务(权益): 9.参加我会理事会会议,行使相应权利。
10.参与我会组织的国内外重要活动。 11.参与团体标准编制或课题研究。
12.参与推荐进入我会智库专家人选。
13.在我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上,宣传报道企 业的重要业务动态。
14.根据企业需求酌情出具相关推荐信函。
三、常务理事单位
除享有上述基本服务和理事单位服务(权益)之外,增加提 供以下服务(权益):
15.参加我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有关重要事项。 16.优先安排参加我会组织的对外交流重要活动。
17.优先安排在我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上,宣 传报道企业的重要业务动态。
18.对具备条件的企业支持其共建国际合作交流基地。
19.根据企业需求酌情出具推荐信函、协助项目投标等。 20.支持企业举办专题论坛、研讨会等活动。
四、副会长单位
除享有上述基本服务、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服务(权益)
之外,增加提供以下服务(权益):
21.优先安排副会长单位参加国内外重要活动,并安排主题 演讲、互动分享等有助于提升企业影响力的活动。
22.优先支持副会长单位举办或与我会共同举办专题论坛、 研讨会等活动,并积极协助邀请主管部门领导和专家出席活动。
23.根据企业需求,积极出具推荐信函、协助项目投标、对 接招商引资、协调政企关系等。
24.支持副会长单位与我会共建国际合作交流基地。
25.优先支持副会长单位与我会共商共建相关领域专业委员 会。
26.优先支持副会长单位参与行业重大课题研究。
27.择优推荐副会长单位参加国家有关部委或社团组织的评 优评奖活动。
28.优先推荐副会长单位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编制工作。 29.优先推荐副会长单位参与相关国际规则的制定。
30.根据企业需求,积极商请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外国驻华使 领馆提供协助。
此外,通过我会各专业委员会发展入会的会员单位,可根据 专业特点、会员级别和会员需求,由各专业委员会另行提供专业 化、定制化、差别化的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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