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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政府机构节能工作
时间:2020-06-20 04:03:34  浏览:322次  【打印此页】  【关闭
    深入开展政府机构节能工作,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对于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增强全社会节能意识,推动全国性节能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坚持统筹规划分级协调推进
    政府机构节能工作与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循环利用等工作密切相关,涉及各级政府机构及诸多行业,必须统筹规划,科学部署,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中央和地方政府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由点到面,整体推进。各级政府机构要根据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结合各地区、各行业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节能规划,落实节能措施,搞好动员部署,抓好试点示范,注意总结交流,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扎扎实实推进节能工作。
    突出工作重点搞好试点示范
    首先要抓好办公建筑节能。建筑能耗是政府机构能耗的主要方面。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减少采暖、制冷、照明能耗,大型办公建筑要实行节能综合评审制度。既有办公建筑要进行节能诊断,抓好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围护结构,更换关键设备,改进运行调节;一般办公建筑要抓好采暖系统节能,推行采暖用能达标制度。积极推广绿色照明,更换节能灯具,改造控制电路,降低照明能耗;严格执行高能耗、高物耗设备和产品强制淘汰制度,积极推广和应用节能降耗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推进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其次要抓好公务车辆节能。完善公务车辆配备标准,核定车辆编制,压缩车辆规模;将公务车辆纳入政府节能采购,优先选择节能环保型车辆;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日常管理,严格公务用车检测、维修、报废、更新、能耗管理,不断提高使用效率。
    再次要完善政府节能采购制度。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优先采购节能货物、工程和服务;完善节能认证制度,制订货物、工程和服务节能认证标准;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扩大节能采购产品清单品目和范围;建立统一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管理网络平台,提高政府节能采购工作透明度。
    在抓好以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节能工作的同时,要在政府、军队、学校、医院等不同领域,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单位、典型建筑和关键用能设备进行节能试点,通过加强全过程监控、实施节能改造、改善节能运行管理,推广节能新技术等办法,创建一批“节能型机关”、“节能型医院”、“节能型学校”,引导政府机构实行节能消费。
    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加快完善政府机构节能制度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尽快出台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见、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明确建筑、车辆节能及节能采购的标准和措施。将政府机构节能的有关内容纳入《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研究制定政府机构用能定额标准、建筑节能管理办法、重点能耗设备节能运行管理办法和能耗统计管理办法等。
    完善政府机构节能投资管理体系。各级财政管理部门要通过严格的预算管理控制能耗支出,统筹安排节能预算;投资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节能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投资、新建建筑节能投资和节能改造投资。
    推行综合资源规划、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融资担保、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培育和发展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用,努力降低资源费用支出。建立健全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明确领导和管理责任。逐步形成政府宏观引导、节能服务市场运作、各级人员自觉参与的良性运行机制。
    开展能耗统计加强日常管理
    政府机构能耗统计是实施政府机构节能改造和节能量化管理的基础。要加快完善政府机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开展能耗调查,实行能耗统计月报、季报、年报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机构能耗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将政府机构能耗统计纳入国民经济能源统计体系。
    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管理和改造。编制通用技术规范文本,建立规范的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完善设备运行维护指南,在不对中央空调、照明、采暖、电梯等系统进行大规模改造前提下,加强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日常能耗;加强物业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物业管理人员运营维护水平。
    在昨天上午举行的“上海百万家庭节约活动”现场,除了家庭如何节能之外,政府用能也成为市民关心的话题。上海市节能监测中心专家吴永康透露,上海有望在今年年底首次对政府用能进行立法。
    长期从事政府节能监测的吴永康在一份报告中指出,据权威部门测算,中国政府机构的能源消费约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5%左右,能源费用开支一年超过800亿元,经有关部门测算,我国政府机构节能潜力为15%到20%。
    从1998年开始,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对市政府的能源使用进行检查后发现,电能、煤气、液化石油气和汽油等构成了上海政府机构的主要用能。目前上海政府机构办公自动化相当普遍,而工作人员并没有养成离开办公室关掉电源开关的习惯,导致办公室待机能耗的浪费也相当可观,再加上人均用车率高,上海政府机构人均电耗、综合能耗以及高温时人均电耗均高于普通市民用能至少2~3倍。
    “我国约有2500万公务员,如果办公室用A4打印纸正反面打印,假设平均每位公务员每年节约500张,全国公务员就能节电4.25亿kWh。”吴永康说。
 
    据悉,目前政府已将推进社会节能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在国家“十一五”节能规划中,明确了政府机构节能工作的重点是进行建筑、采暖、空调和照明系统的节能化改造,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实施公务车改革,带头采购低油耗汽车。
    而吴永康表示,目前节能监测面临的最大困难是法律法规处罚标准的不健全,对合理用能没有规范,对浪费行为也缺乏较有效的处罚。现在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对浪费能源的规定主要是要求整改和批评,基本没有强硬的处罚措施。
    目前上海市正在制定上海地方政府用能的地方规章,预计今年年底会出台。而作为起草者之一的吴永康透露,该规章将倡导性地规定上海各个政府部门所配备的设施的功率大小,用能指标,用能方式等。他表示,这将是上海首次专门就政府用能进行立法,但由于国家上位法的缺失,该立法也很难有较严格的处罚性措施。
 
    节能,节能,这呼声从未如此急迫过。7月1日,我国首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强制实施,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政府将严格进行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施工单位违反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重罚。

    环保的第一要义是节能,节能缘于能源短缺,能源短缺其实是市场缺陷的一次小小暴露。能源供给弹性不大,至少在太阳能、核能大规模开发尚未成为现实的情况下,水多半来自河流,电大多来自于煤和石油,它们的资源总量是一定的。

    所以,节能不能靠单纯的市场调节。如果仅仅依靠能源价格的上涨,那么白领们无非会嘟囔账单上又多了几个数字,而月入三五百元的打工者,则可能会忧心忡忡于生存质量的下降。

    在能源使用的方式上,完全的市场模式不那么“可靠”,节能是公共部门与私人之间的博弈与合作。公共部门一方面采取价格调节的经济方式,促使能源使用者适当调低自己的消费水准;另一方面,公共道德能够得到更多社会群体的迎合,还必须依靠一点——政府的率先自觉而为。

    前一阵,北京某政府部门搞了个“停止使用空调一日活动”,有评论质疑其效果。这其实就拉出了另外一个问题——“公共设施空调调到26℃行动”,许多城市都在举行这样的节能号召,但效果并不明显。

    归咎于公众的觉悟低,是看到了问题的“标”而没有看到“本”。由于国内目前的建筑大多存在明显的设计缺陷,在许多办公楼,人们感觉就像行走于闷炉中,室内温度比室外温度高出许多。更搞笑的是,前些年国内建筑一阵风地贪大追洋,亮得晃眼的玻璃幕墙、密不透风的“盖子结构”,光、热和声污染严重,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是发达国家的2~3倍,沉重的能源负担和严重的环境污染恐怕要到这些建筑寿终正寝那一天才结束。在先天不足的高耗能大楼里实施“公共设施空调调到26℃行动”,非不为也,所不能也。

    作为传统的道德声望、经济资源、行政权力资源拥有者,政府在节能效率与质量上的改进,一方面依靠自己的率先垂范,比如在各类政府建筑设施中身体力行地将“公共设施空调调到26℃”;另一方面,政府制定更符合节约社会的各类经济活动标准,有效推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运用。最重要的,政府要抑制某些公共决策的“跃进冲动”,避免“为政绩而环保”的陷阱。

   公共道德下的节能主张,是由政府首倡的,政府就应成为各类节能举措的最坚决执行者——自己制定的政策,自己用行动说“是”。惟其如此,才能真正产生示范效应,节能才不至于沦为纸面上的空想。如各类政府建筑工程应首先按“节能建筑”标准实现决策和运行的透明化、公开化。

   当公众对节能的政府责任履行抱以高度的信任感,参与积极性才会被激发,节能的公共道德才能从公共领域进入私人领域,再从私人领域扩展到公共领域,一条完整的节能链条才会形成。
 
    建设部副部长黄卫11日在“国际城市可持续能源发展市长论坛”上说,我国建筑节能将以政府机构节能改造为突破口,用5-10年的时间基本完成我国政府机构的建筑节能改造,将会对全社会产生明显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据测算,目前政府机构公共建筑面积约为6亿平方米,占城市民用建筑面积的6.2%。如按50%的节能目标对所有政府机构进行节能改造,可节约标准煤1800万吨。
    黄卫说,用5-10年的时间基本完成我国政府机构的建筑节能改造,也将总结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经验、模式,制定出相关政策和法规,建立并实行严格的公共建筑能耗考核体系和奖惩政策。主要用市场机制推动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从而带动全国既有建筑和其它领域的节能改造。
    黄卫表示,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把建筑节能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是做好建筑节能工作的根本保证。目前我国已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由于建筑节能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迫切需要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就建筑节能事业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进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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