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技术
石材养护
空调清洗
外墙清洗
医院保洁
机电设备清洁
附属设备清洁
有害生物防治
日常环境清洁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清洁技术>>医院保洁医院保洁

医院清洁保洁服务工作的质量要求与标准
时间:2011-10-27 02:17:25  浏览:540次  【打印此页】  【关闭
1、公共区域清洁保洁工作质量要求与标准

    (1)地面保持干净,做到无任何垃圾、污物、痰液等,非雨天时保持干爽。

    (2)地面有废弃杂物要及时清理、保洁。

    (3)地面有血渍、污液时及时清洗并按消毒规范进行消毒处理。

    (4)垃圾箱内垃圾每天及时清倒,周围无不雅、异味,消毒规范。

    (5)出水渠保持畅通。

    (6)地面及附设物无明显青苔、杂草。

    (7)各类标识、墙壁有不当广告、张贴物时要及时清理并不留污痕。

    (8)清扫、清洗地面及公共附设物时不过分扬尘、无过分噪声。

    2、建筑物内部物体清洁保洁工作质量要求与标准

    (1)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污垢、痰液、青苔等。

    (2)墙壁:3米以下手摸无明显灰尘、污迹、无青苔,不当张贴及时清理。

    (3)大厅及走廊:保持干净,无垃圾、污垢、痰液、青苔、杂物及清理。

    (4)楼梯:保持干净、无垃圾、污垢、痰液等。

    (5)栏杆:保持干净、光亮,无水迹,手摸无明显灰尘。

    (6)电梯:保持干净、光亮,无污迹,手摸无尘迹。

    (7)天花:眼望无蛛网、无尘迹。

    (8)天台:保持干净,无水迹(雨天除外),无垃圾、污垢、青苔,杂物及时清理。

    (9)门窗:保持干净、光亮,手摸无尘迹。

    (10)台、椅、柜:保持洁净,无垃圾,手摸无尘迹,并按规范消毒。

    (11)附属设备及工具:空调、风扇等附设物表面手摸无明显尘迹。

    (12)垃圾箱:按规定及时清倒,表面干净无污渍,按规范消毒。

    (13)洗手盆、污物池:无污垢、不堵塞,按规范消毒。

    (14)灯具:眼望无尘迹,清洁时注意工作安全。

    (15)标识:保持干净,无不当张贴物。

    (16)出水渠:保持畅通,渠道、渠口的杂物及时清理。

    (17)各类物体按规范进行消毒。

    3、非临床科室用房清洁保洁工作要求及质量标准

    各类行政、办公、仓库、休息室、会议室、接待室、资料室、退休人员活动中心等非临床用房的清洁保洁质量,在达到建筑物内部物体清洁保洁工作质量要求与标准的基础上,还需达到下列要求。

(1)保持洁净整齐,每天例行清洁的时间及周、月集中清洁时间为商定时间,清洁时以不影响医院公务为原则。

    (2)除室外及垃圾箱内的垃圾外,室内文书、信函、纸张等物件(物体)在清理前须征得室内人员同意后进行。

    (3)每天送递开水2次,每周清洗开水容器1次,每次清洁过程中须对开水容器塞盖进行消毒。

    (4)非临床区域的卫生间每天全面清洁、清理2次,消毒不少于1次,其余时间进行巡回保洁、防止产生异味。

    (5)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按规范保持良好礼仪和礼貌用语,尊重自己,尊重他人。保持办公设备及用具整齐清洁,手摸无尘迹。

    (6)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医院的保密制度。

    4、临床科室用房清洁保洁工作要求及质量标准

    门诊、各住院病区、手术室等临床科室,以及检验、放射、B超、药房、挂号收费处等各类临床辅助科室的清洁保洁质量,在达到建筑物内部物体清洁保洁工作质量要求的标准的基础上,还需达到下列要求。

    (1)各类临床医护办公室、更衣室、药房、储存室、值班室、休息室等区域每天全面清洁及消毒不少于2次,其余时间作巡回保洁,保持室内设备及用具的整齐清洁,手摸无尘迹。如遇特殊情况,按医务人员的要求及时清洁消毒。

    (2)各类临床病区、监护室、手术室、注射室、治疗室、候诊室、诊室等污染区域每天按规定全面清洁、按规范消毒,并做好保洁工作,保持室内设备及用具的整齐清洁,手摸无尘迹。如遇特殊情况,按医务人员的要求及时清洁消毒。

    (3)临床科室附设

    各类治疗车、器械、消毒灯具、医疗设备及工具等,每日按规定全面清洁、按规范消毒,保持洁净。

    (4)某些科室临床使用的拖鞋、便盆等物品,按医务人员的要求及时清洗和按规范消毒。

    (5)病房内的床、椅、凳、柜等每天除了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外,出院病床单元还要及时进行全面清洁及终末消毒。

    (6)临床区域的垃圾及时进行分类、院内集中收集;清倒后的垃圾箱、垃圾箩须及时按规定清洁和消毒。

    (7)每天给科室、病区递送开水2次;特殊情况及时补充递送。

    (8)临床区域的洗手盆、卫生间每天全面清洁、清理、消毒不少于2次,其余时间进行巡回保洁,预防产生异味。

    (9)各类临床科室的清洁及消毒工作除要达到上述要求外,另根据各科室的实际情况按医务人员的要求及安排(工作范围内)进行。

    5、垃圾的分类、收集、记录、保管(暂存)与交接的要求及标准

    (1)工作要求:

    ①负责按指定路线将医院垃圾按医疗、生产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别存放保管(暂存)在指定的垃圾间并锁好门,每天巡回进行。

②医院垃圾暂存间每天清洗、消毒1次,每周全面冲洗、消毒1次。

    ③每天对垃圾收集情况进行及时登记和签名,并与垃圾处理单位做好交接手续,以备检查。

    (2)质量要求及标准:

    ①垃圾分类准确,不错分。

    ②垃圾包装完整,不漏、不穿。

    ③运送垃圾过程需按指定路线进行,做到不漏、不丢、不碰撞他人。

    ④中标企业及其员工不能擅自拿取、盗用、倒卖垃圾。

    ⑤交接手续完善,记录及时、完整、不遗漏、不出错,资料保存完好。

    6、布草洗涤收发员:负责医院各科室需要洗涤布草类物品的下科室收集、回送;与洗涤公司的交接,并做好相关登记记录工作。

| 政策法规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关于我们 |

版权所有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设行业分会建筑物清洁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邮政编码:100037

电话:010-88360325 传真:010-68317079

邮件:jianshebao@sina.com.cn 网站:http://www.ccpitqj.com

京ICP备13014717号-2 京公安网备:11010602004581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设行业分会建筑物清洁委员会 中国国际商会建设行业商会建筑物清洁委员会 京ICP备13014717号-2
x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咨询热线

010-83660845

扫描二维码
关注有惊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