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龙江分局的委托,对龙江镇内各河涌保洁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201SZTCE326
二、采购项目名称: 龙江镇内各河涌保洁管理服务项目
三、 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且须具有河道、湖面清洁或河涌治理经营范围,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 工商注册地在佛山市顺德区外的投标人,须具有经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加具了意见的《佛山市顺德区外来环卫企业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表》,须提供 备案登记表的复印件; 4、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8月20日至2013年8月27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8月20日至2013年8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 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 、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提供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3 、 工商注册地在佛山市顺德区外的投标人,须具有经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加具了意见的《佛山市顺德区外来环卫企业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表》,须提供 备案登记表的复印件。 七、现场勘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2013年9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13年9月10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9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室。 十二、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3个工作日,以光盘内“投标确认书”格式传真通知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