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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卫滨区城市管理局卫滨区主次干道及区管公厕清扫保洁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4-12-05 08:52:04  浏览:68次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概况

新乡市卫滨区城市管理局卫滨区主次干道及区管公厕清扫保洁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 25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卫滨招标采购-2024-5  

2、项目名称:新乡市卫滨区城市管理局卫滨区主次干道及区管公厕清扫保洁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

3、项目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64119300元

4、最高限价(如有):64119300

5、采购内容:卫滨辖区31条主次干道的道路保洁、洒水降尘,垃圾果皮箱清洗、维护、消杀、增补及垃圾收集,清扫面积总计3451197.29平方米;区属41座公厕的管理、保洁、清掏、提升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开标时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2、时间:2024年125日上午 8:30至 2024年1211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方式:投 标 人 请 在 上 述 时 间 内 登 录 新 乡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按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所含格式(*.xx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如项目为多标段,投标多个标段时,须每个标段都进行一次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5、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4年12258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注意查看。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监督部门:新乡市卫滨区财政局:0373-204828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新乡市卫滨区城市管理局

 址:卫滨区人民路政府大院

  人:袁平洋

联系方式:16637397976

2.招标代理机构: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新乡市新飞大道98号8层811

联系人:宋丹  

 话:185307312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丹            

联系方式:18530731212   

 

 

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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